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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泸州市工商业联合会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作者:匿名来源:泸州市工商联时间:2020-06-16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9923日至1022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工商联党组开展了巡察。202011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工商联党组反馈了巡察工作情况。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基本情况

(一)统一思想,提高站位

市委巡察组反馈后,我会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反复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整改工作。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深入进行自我剖析、认领问题、查找原因、研究整改,切实统一思想认识,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

(二)细化措施,扎实整改

遵循“问题导向、分类整改、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原则,制订印发了《中共泸州市工商业联合会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能够立行立改的问题,立即整改到位;对涉及面广、比较复杂、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问题,强化措施,强力推进,尽早整改到位。建立工作台账,实施“台账式管理”,对重点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定期通报进展情况。

(三)查教结合,以案促改

一方面,对巡察反馈意见和问题清单中涉及的各类具体问题,逐一进行调查。对问题反映出的制度方面存在的漏洞,由分管领导负责组织分管科室进行整改和完善;另一方面,大力开展以案促改活动,举一反三,以小见大,深入推进反馈整改工作。

(四)完善机制,务求长效

针对反馈意见涉及问题,在立行立改的同时,逐一建立长效机制,坚决避免重蹈“发现就改、改后就忘、忘了又犯”的覆辙。整改期间,我会先后修订了《中共泸州市工商业联合会党组中心组学习规则》、《中共泸州市工商业联合会党组工作规则》、《泸州市工商联“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制度》、《泸州市工商联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泸州市工商联公务接待制度》、《泸州市工商联差旅费报销制度》等,进一步健全制度体系,堵塞制度漏洞,扎紧制度笼子,把各项工作始终置于制度监督之下,强化制度约束,规范权力运行。

二、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期间,我会共召开党组会5次,针对反馈的4方面43个具体问题制订了121条整改措施,新出台或修订完善30项工作制度,通过整改,全体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作风纪律进一步强化。

(一)在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着力整改政治站位不高的问题

一是修订《泸州市工商业联合会党组中心组学习规则》,制定《2020年度市工商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开展学习型机关建设,针对专题学习要求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撰写心得体会,将学习成果每年集中进行展示;二是制定《市工商联2020年度调研计划》,将重点课题分解到班子成员、各科室,要求机关全体人员共同参与,针对民营企业、非公经济关心关注的问题今年已形成4篇调研报告报送到相关部门;三是进一步明确理论学习内容、形式、时间,落实对党章、党规、纪律处分条例、涉企法律条例学习规划,明确党组中心组学习要求,明确机关每个科室每年根据职能负责至少2个专题学习内容的领学,进一步加强学习台账管理,做好学习记录;四是加强对理论学习的重视,对专项学习工作提出要求。重申学习纪律,由党组成员按照分工具体落实牵头领导、承办科室。

2.着力整改贯彻上级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深入基层开展调研,会同相关部门到区县、企业对接服务,宣传贯彻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会议文件精神;二是针对性制定全市非公经济人士2020年教育培训计划,指导部分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参与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三是制定“亲”“清”政商关系负面清单,加强企业维权、发展的指导和帮助,协调解决企业反映的具体问题,推动“亲”“清”政商关系构建;四是指导有条件的区县工商联建立调解组织。采取到企业调研、收集信息等方式,了解企业复工复产中的困难问题,并积极反映和协调解决;五是班子成员带队赴7个区县和10个商会、32户企业,开展停工损失、防疫物资生产、推动复工复产、餐饮业等第三产业恢复经营调研,向省、市领导呈送调研报告4个,推动出台了市上复工复产14条、省上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相关政策文件。发出捐资捐物、协助购买防疫物资、减免租金等4个倡议,引导企业为战疫出资出力。

3.着力整改执行纪律规矩不坚决的问题

一是建立完善制度机制,强化规范管理体系,党组专题研究修订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二是明确党组会议原则上每半月召开1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适时召开,今年已召开党组会8次;三是党组书记亲自安排部署部分巡察问题的专项调查,党组根据调查情况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事宜,并及时报送市纪委监委。

4.着力整改精准扶贫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一是党组专题研究反馈问题,及时调整完善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领导班子和职能科室帮扶责任,落实帮扶职能职责,强化监督考核。党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别针对脱贫攻坚驻村帮扶问题同相关同志进行专题谈话,明确下一步脱贫攻坚帮扶和驻村帮扶工作以及第一书记管理要求。制定了市工商联2020年脱贫攻坚扶贫帮扶计划。专题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百企联百村”社会扶贫工作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通知》,加强对“百企联百村”社会扶贫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目标考核、工作督导。

二是党组专题研究并由党组成员、分管领导牵头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核实清理。制定《市工商联关于进一步加强第一书记驻村扶贫工作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第一书记职责和办公室管理职责,并纳入年度科室和干部考核。出台《泸州市工商联精准扶贫捐赠资金物资使用管理办法》,明确专项资金使用范围、程序,强化精准扶贫捐赠资金物资使用管理,确保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会党组专题研究捐赠资金管理问题,并成立调查组与帮扶村镇党委、政府进行对接,专项组织对捐赠资金和“三带工程”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核实清理,主动积极跟踪监督资金使用和存在的问题,确保捐赠物资使用及时、到位、发挥实效。

5.着力整改意识形态工作缺乏重视的问题 

一是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成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负总责,党组成员分管意识形态和宣传工作,各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并按职责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到各科室,负责相应范围内意识形态工作,已修订完善涉及意识形态工作的相应文件及制度。加强对非公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工作,强化民营企业从业者和企业家思想政治引领。

二是修订完善《中共泸州市工商业联合会党组工作规则》、《市工商联“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制度》,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内容。建立长效机制,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年终民主生活会述职。

三是修订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做好网络安全工作分工,强化目标考核和网络安全管理,做好应急预案,责任落实到人。加强阵地建设,通过商会、民营企业党组织,进一步强化意识形态阵地意识和责任担当,严格按照宣传部门要求进行非公经济人士活动备案。

(二)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6.着力整改落实“两个责任”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制定《2020年市工商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2020年市工商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对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逐一分解,明确各项工作分管领导,具体责任科室。成立市工商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能职责,按要求将党组会和办公会分开召开,规范相关会议记录。

二是进一步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制定《泸州市工商联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梳理查找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召开市工商联2020年一季度廉政风险分析研判会,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学习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省纪委第四次全体会议决议以及市纪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并以机关巡察中发现的问题为例开展警示教育。党组听取班子成员及其分管科室一季度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帮助、分析和解决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防控措施。

三是党组书记切实落实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班子成员研究2020年市工商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并对工作任务进行安排部署。制定了党组书记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工作任务、工作措施、牵头科室、完成时限。党组书记亲自抓巡察整改工作,及时研究部署巡察整改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做到研究、部署、落实、督促四个同步推进。亲自牵头调查巡察反馈的专项问题,组织党组多次专题研究处理决定,逐一针对问题整改到位。

四是严格落实领导班子“一岗双责”制度。拟定市工商联2020年班子主体责任清单、其他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清单,明确牵头领导、工作任务6项、工作措施12条。领导班子成员研究部署认领的巡察整改任务,定期检查分管科室巡察整改工作进度,与科室同志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谈心谈话,修改制定相关制度30个。

五是自查机关存在的各类问题,修订《泸州市工商联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泸州市工商联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泸州市工商联差旅费报销制度》、《泸州市工商联财务管理制度》。

六是建立《泸州市工商联党风廉政建设学习制度》,将党纪党规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定市工商联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季度学习计划表,明确每个季度党风廉政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学习次数、参加人员、责任科室、责任领导。已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学习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省纪委第四次全体会议决议以及市纪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并以机关巡察中发现的问题为例开展警示教育。切实加强机关廉政文化氛围营造,制作廉政展板,做到廉政文化上墙,并更换机关干部电脑屏保。

七是及时调整领导班子分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管领导,定期主动向派驻纪检组汇报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动配合派驻纪检组开展各类专项检查。改选机关党支部,明确机关支部纪检委员职责。

7.着力整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的问题

一是主动自查清理存在的涉嫌侵占单位利益问题,并及时向市委第二巡察组、市纪委第七纪检监察室进行汇报。

二是结合巡察反馈问题,全面开展机关专项自查。规范机关外出招商引资、考察学习审批流程,修订《泸州市工商联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制度》,开展对巡察反馈相关问题的专项自查。

三是全面自查清理整改机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存在的问题。修改完善《泸州市工商联公务接待制度》,规范公务接待标准、范围、审批程序,要求公务接待严格执行“先审批、后接待”的管理程序,严格执行《泸州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新制定《泸州市工商联(总商会)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工作制度》,严格办公经费管理,从严控制会议费和公务接待经费开支。

四是严肃执行中央、省市相关规定。认真调查核实公车使用管理中出现的相关问题,对相关违规人员进行处理并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宣读处理决定,开展警示教育。修订《泸州市工商联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制度》,严控车辆使用范围、用车审批程序、加油维修报销程序。   

8.着力整改纠治“四风”不彻底的问题

一是加强“四风问题”整改工作。安排部署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党组成员严肃认真客观准确撰写党风廉政建设形势情况分析报告。全面梳理市总商会固定资产,完善资产台账,严格资产管理。主动靠前深入企业慰问,在新冠病毒疫情期间,我会主动关心、关爱会员,将对企业家副主席、副会长的慰问同深入调研结合在一起。针对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先后深入企业开展调研9次。

二是全面自查清理机关存在的“四风”问题,针对查摆问题逐一进行了整改。对部分违规问题调查核实后由党组书记同经办人员进行廉政谈话,要求以后工作中要杜绝出现此类情况。制定《泸州市工商联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工作制度》、《泸州市总商会会费管理办法》,从源头上杜绝在今后的工作中出现违规问题。

9.着力整治管理引导会员有欠缺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规范全市工商联会员管理工作。根据工商联章程,修订《直属商会管理办法》、《会员发展和管理制度》,明确市工商联(总商会)班子成员联系会员分工和工作职责。完善了市工商联(总商会)班子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了主席会、常委会、执委会议事范围和职责,制定了2020年主席会、常委会、执委会和主席办公会年度工作计划。已拟定举办领军型企业家、成长型企业家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年度培训计划,并与组织部沟通敲定培训事项。修订《泸州市总商会会费管理办法》,进一步据实调整会费收取标准、使用管理、监督检查等事项,将会费管理指导列入《直属商会管理办法》重要事项,加强对直属商会会费收取和使用的经常监督管理。

二是进一步重视非公党建工作。制定了市总商会综合党委议事规则,明确了标准化建设工作规范,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新成立民营人才发展促进会、健康产业商会、西南商贸城党支部及联合党支部,完成直属商会党组织全覆盖,指导1个商会登记注册、4个商会整改规范,纳入总商会二级基层组织管理。已于326日召开市总商会综合党委工作会议,总结去年工作,部署“七一”表扬奖励事项。

10.着力整治资产购置及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机关全面自查清理资产购置情况。建立机关电脑、办公用品等资产登记台账,将所有资产清理入册登记,由办公室负责管理,严格领取手续。针对巡察反馈问题逐一整改,由党组书记、分管领导分别对经办人进行谈话批评教育,要求以后资产购置要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制定《泸州市工商联物品采购管理制度》,用于机关办公设备、日常用品、接待物品和后勤服务等低值易耗品采购,进一步明确机关内部采购金额审批权限、采购审批程序,进一步提高我会内部管理水平。

二是专题研究固定资产历史遗留问题。制定《泸州市工商联财产物资管理制度》,全面自查清理固定资产情况,建立完善总商会固定资产台账和机关财产物资领取使用台账,明确财产物资归口管理。

三是全面自查清理机关用酒情况。进一步加强机关和总商会用酒管理,由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完善用酒台账,严格审批手续;修订了《泸州市工商联财产物资管理制度》和《泸州市工商联公务接待制度》,明确非商务和外事活动一律不得安排用酒,接待用酒需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11.着力整治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全面自查清理费用列支混淆不清的问题并进行整改,凡不符合报销规定的一律清退。修订《泸州市工商联财务管理制度》、《泸州市工商联会费管理制度》,将工商联资金与总商会资金严格分离。目前市工商联、市总商会、市工商联机关党支部账务已单设,明确各自开支报销范围,杜绝同一业务分项分账列支、不同业务彼此交叉列支的情况。

二是组织财务人员全面清理近年来财务票据,党组根据有关财务规定,针对具体问题逐一进行核实处理。修订完善《泸州市工商联差旅费用报销制度》,出差严格实行“先审批、后出差”的制度,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禁“先出差后补填”,确因紧急出差或临时出差,需请示主要领导同意后出差,及时补齐审批手续。严禁无明确公务目的、无实质内容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修订完善《泸州市工商联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报销审批程序,杜绝无票报销、重复报账等情况发生;修订完善《泸州市工商联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严控车辆使用范围、用车审批程序、加油维修报销程序,由办公室指定市上定点加油维修地点,统一管理油卡,严格一车一卡,要求驾驶员每月对公车加油以及维修情况建立台账,每月报办公室审核,每季度报秘书长审核。

三是制定《泸州市工商联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工作制度》、《泸州市工商联(总商会)重要会议制度》、《泸州市工商联会议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会议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先审批、后开会”制度,按照市财政相关要求控制会议经费支出范围、标准。严格执行会议费报销审批相关规定,会议报销由各承办会议的科室在会议结束后一个月内及时办理报销手续。会议费报销时应当提供会议方案、会议审批文件(二、三类会议提供党组会议记录、四类会议提供领导签字同意件)、会议通知及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召开会议饭店等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

四是工会单独建账,已完成工会法人资格审核手续,并单独开户;进一步规范工会经费支出,明确行政经费划拨到工会账户需提交党组集体研究,工会经费支出需工会委员集体研究决定。   

(三)在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2.着力整治党组领导班子凝聚力弱的问题

一是针对巡察整改问题和领导班子团结不够等问题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再次查找在班子成员中存在的不足,个人和党组分别制定相应整改措施,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加强班子团结建设。全面自查公车管理、差旅报销、商会会费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针对问题逐一进行整改,并由党组对相关人员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开展促进团结的集中交心谈心活动,已开展全单位范围内的谈心谈话活动,按照管理权限,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别同管理对象进行了谈话。制定《市工商联机关“亲“清”政商关系负面行为清单》,明确机关干部与会员企业交往界限。

13.着力整治机关党建问题突出,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一是加强党组对机关党支部的领导,完成机关党支部改选,配齐配强机关党支部班子,目前市委统战部机关党委已批复市工商联机关党支部改选请示。今年党组听取党支部党建情况汇报1次,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建立机关党员参加学习、组织活动考勤制度。

二是按照要求完善阵地建设,正在完善规章制度,明确职责,集中学习书籍统一存列。

三是落实《支部工作条例》严格“三会一课”,机关党支部已召开支委会2次,进一步加强学习,完善记录,计划每月开展一次活动。

四是经机关党支部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规范党费收缴和使用。财务上单列党费账目,严格党费使用、管理。

14.着力整治选人用人方面存在欠缺的问题

一是积极培养机关各层级后备干部,避免后备干部队伍出现“断层”现象,今年向市委组织部推荐优秀年轻干部建议人选1名。在机关今后的选人进人工作中,将严把“进口关”,优化机关干部队伍结构。

二是党组书记郑理同志主动向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领导汇报,希望推动机关干部交流,增强干部队伍活力。

三是加强干部选任政策学习,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省委干部选任1+5”等文件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党组在领导班子中明确分工专人分管干部人事工作,安排专人协助开展工作。

(四)在落实巡视整改方面

15.着力整治落实巡视巡察和监督检查整改不彻底的问题党组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对省委巡视、派驻纪检监察组反馈问题、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反馈的问题已经逐一深入彻底的进行整改,举一反三,目前省委巡视反馈的遗留问题已整改到位,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反馈的问题,已对照清单整改完毕并形成专项整改报告报送市财政局。派驻纪检组反馈的问题已整改形成专项整改报告报送派驻纪检组。

三、专项整改落实情况

(一)公款旅游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机关结合巡察反馈问题开展涉嫌借机公款旅游现象专项自查,举一反三,由办公室组织财务人员自查市工商联2014-2019年期间机关外出考察报销情况。

二是党组专题听取自查情况,并逐一对具体问题整改落实:关于外出考察报销缺失资料、经费报销不规范等问题,党组已责成经办人员写出说明并提交相关印证资料,清退违规报销经费,并按照管理层级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具体经办人员进行谈话,开展批评教育。

三是修订《泸州市工商联差旅费报销制度》,规范机关外出招商引资考察学习审批流程,招商引资、考察学习计划要由党组或机关办公会议研究决定。通过党组或机关办公会议,审定出行的大致时间、行程和内容,力求做到节约时间、节约经费,避免出行的随意性。招商引资、考察学习活动组织要更加严密细致,联系务必到位,审批手续齐全,确保无纰漏发生,进一步把出行事项打捆,在有效的行程中发挥更大的效益。

(二) 虚假报账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党组及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之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剖析案例,开展警示教育。

二是由办公室组织财务人员全面自查清理市工商联2014-2019年期间涉嫌虚假报账情况,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听取自查清理情况,并根据有关财务规定,对具体问题逐一进行核实处理。关于报销中审批、签字、相关附件等手续不全的问题,责成具体经办人员写出情况说明,提供相关印证资料,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批评教育;对违规报销经费进行现金清退。

三是修订完善《机关差旅费用报销制度》、《市工商联财务管理制度》、《市工商联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报销审批程序,杜绝无票报销、重复报账、超范围报销等情况发生。

(三)工会经费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开展工会管理专项整治工作,严格对标《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川工发〔20186号),全面自查清理发放节日慰问品、开展文体活动、工会会员生病住院、生日慰问等经费支出情况

二是工会单独建账,已于20191225日完成工会法人资格审核手续,并于202012日在泸州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莲花池支行单独开户。

三是已自查整改工会会费列支报销不规范问题,工会会费和党建经费已分开单独建账、分开列支,明确行政经费划拨到工会账户需提交党组集体研究,工会经费支出需工会委员集体研究决定。

四、防治结合,长效推动整改成果、巩固成果,全力开创工商联事业新局面 

(一)全面落实党组主体责任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四川的批示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马克思主义。坚持政治建会,牢牢把握工商联事业发展的正确方向,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落实党组主体责任,突出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建立健全党组定期听取党建工作汇报制度,大力加强市工商联党风廉政建设。坚持预防为主,针对薄弱环节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坚持不懈抓好巡察意见后续整改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对尚未完成的整改任务,坚持目标不变、措施不松、力度不减,要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推进落实。 

(二)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坚持把中央八项规定作为铁的纪律,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成果,坚持不懈抓好机关作风建设,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注重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中,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重点着眼于严肃财经纪律,继续加强专项资金、资产处置等方面的严格监管,强化预决算管理,实现审计监督常态化,抓好各项财经制度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坚持民主集中制,严防选人用人不正之风,营造良好的从政环境和政治生态。坚持从严教育,加强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坚持从严监督,注重抓早抓小、抓在平时,对干部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纠正,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三)切实把制度笼子扎紧扎牢 

立足实用管用能用,强化制度体系建设,不断扎紧扎实制度笼子,加强对掌握人权、事权、财权关键岗位的监督,加快建成符合工商联自身特点的工作制度体系和党风廉政建设内控机制。狠抓制度落实,坚持制度不搞变通,执行制度敢于追责,加强干部法治教育培训和规章制度学习,增强法治理念,树立法治思维,提高依法办事能力;教育引导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依法依规依纪办事履职。 

(四)不断提升服务“两个健康”能力和质量 

要以巡察整改为动力,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两个健康”工作主题,始终突出经济性、民间性有机统一的综合优势,充分发挥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中的引导作用、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事务中的重要作用、在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中的助手作用、在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中的促进作用、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和加强创新社会管理中的协同作用,继续扎实推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广大非公有制企业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定发展信心,加快转型升级,用实际行动为奋力争创全省经济副中心作出新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30-3197406电子邮箱lzsgsl@163.com

 

 

中共泸州市工商业联合会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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