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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经信委、财政局、人民银行、银监局关于加快推进企业转贷工作的实施意见

    作者:市经信委来源:市经信委时间:2017-02-21

关于加快推进企业转贷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区(县)政府、园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金融机构:

为有效应对宏观经济下行,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加快推动企业应急转贷资金发挥作用,依据《泸州市企业应急转贷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泸市府办发〔201650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支持条件

在泸州市区域注册,经营手续齐备、经营合规合法、经营状况正常,按时缴纳税费、诚实守信、无不良信用记录,无法律诉讼,具备本期贷款发放的条件和后续还贷能力,经原贷款金融机构审核同意续贷的非酒类企业(包括不符合借新还旧贷款担保基金申请使用条件的酒类企业)。

二、进一步优化简化程序

(一)申请。企业就单笔贷款提前一个月提交《泸州市企业应急转贷资金申请报告》(附件1),并在市经信委、担保公司或市商行网站下载并填写《泸州市企业应急转贷资金使用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2),加盖企业印章后向市经信委提出申请。同时向原贷款金融机构提出转贷和使用应急转贷资金申请、向兴泸担保公司和市商行提出担保和贷款申请,以便办理前期手续。

(二)初审。市经信委对申请企业是否符合我市产业政策进行初审,对其申报材料要件进行形式审查,确认同意企业申请使用应急转贷资金,并签字盖章。

(三)审核。原贷款金融机构在同意转贷的基础上,出具《泸州市企业贷款转贷承诺书》(为格式文本,以下简称《承诺书》附件3)。

(四)审批。兴泸担保公司审查《申请表》、《承诺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要件和支持条件的基础上,直接办理手续并向市商行出具《担保函》。

(五)发放。市商行依据《担保函》、《申请表》、《贷款通知书》和《承诺书》相关要件直接办理手续发放担保贷款,并负责将资金转入原贷款金融机构提供的指定账户,原贷款金融机构应于当天作还款处理。

(六)回收。原贷款金融机构办理完成转贷手续并发放贷款,办理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个月(涉及将原房地产抵押登记变更为不动产抵押登记的,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个月),原贷款金融机构负责将与应急转贷等额资金足额直接划至企业在市商行设立的贷款账户。

三、进一步降低使用成本

市商行按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折算日息收取贷款利息;转贷期限原则在1个月之内,兴泸担保公司按0.03‰日息计收担保费,超过期限担保费按0.05‰日息计收,但最长不超过2个月。市财政按相关规定补助担保费用。

四、进一步严肃承诺手续

金融机构要高度重视,站在全市大局和切实为企业帮扶解困的高度,对同意转贷和使用企业应急转贷资金的,提前启动审批程序,及时出具《泸州市企业贷款转贷承诺书》,并按期落实转贷资金,切实解决企业资金临时困难。

五、进一步防范资金安全

市商业银行、原贷款金融机构发放贷款资金前应完善相关放款手续,应急转贷资金、转贷资金受托支付,封闭运行,直接转入企业在原贷款银行、市商行设立的贷款账户,及时收账处理,严禁第三方支付,有效防范资金安全。

六、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

(一)强化考核应用。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市级部门、县区政府和园区管委会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切实做到企业对办理流程、程序、时间、使用成本、所需资料等清楚明晰,尤其是金融机构要利用自身渠道优势,加强对贷款到期客户的宣传,努力提高企业知晓面。市政府将宣传效果、企业知晓率、办结率、办结时效等纳入对金融机构的考核内容。对宣传不力,特别是金融机构对贷款到期客户不宣传、又不采取再融资、展期、借新还旧、无还本续贷等方式解决临时资金困难而导致企业借高利贷偿还的,一经查实金融监管机构将对其严肃处理。

(二)强化企业责任。企业必须严格履行承诺,确保应急转贷资金安全。因企业自身原因不能办理转贷,导致应急转贷资金无法回收,企业应将原贷款抵()押物提供给兴泸担保公司作为反担保措施,并且原贷款银行和企业应配合担保公司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同时由企业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将其列入诚信黑名单,并取消评优资格和项目支持等奖励扶持政策。

(三)强化沟通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及时解决运行中出现的问题,运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领导小组研究解决。成员单位、金融机构、担保公司应高度重视,确定分管领导、经办机构和经办人,进一步简化内部办理程序、流程,及时沟通和办理相关工作和手续,高效推进办理工作,切实发挥应急转贷资金作用。成员单位、担保公司、金融机构的经办人员应及时加入QQ149729427,方便和有效沟通办理工作。

 

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泸州市财政局

 

 

 

 

泸州市金融办公室         中国人民银行泸州市中心支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泸州监督分局

2017213

 

 

 

 

 

 

 

 

 

附件1

 

泸州市企业应急转贷资金申请报告

 

一、   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住所地址、成立时间、法人代表、所属行业、主要产品、主营业务、职工人数(专业技术人员)、占地面积、资产总额、资产负债。

二、   生产经营情况

企业生产经营条件和基础、生产规模和能力、产品竞争能力、市场占有率、生产技术及管理水平状况。

三、   社会经济效益

企业本年及上年度的生产经营状态、税费缴纳情况、利润情况、职工就业情况、有无违法违规行为、有无经济诉讼纠纷、有无拖欠职工工资行为。(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上年度的审计报告)

 

 

 

 

 

 

附件2

泸州市企业应急转贷资金申请表

 单位:万元

申请单位


注册地址


注册资本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经营内容


法定代表人


手机号码


联系人


手机号码


上年底资产总额


资产负债率


上年度应税销售收入


上年度利润总额


贷款银行


到期贷款金额


贷款到期日


到期贷款

结算账户账号


贷款合同编号


续贷金额


应急转贷资金

申请额度


    使用期限


申请人在金融机构的借款情况括借款机构名称借款金额主要用途借款期限、借款利息、归还日期等)

 

1

2

 

申请人承诺

1.我公司已熟知、充分理解并接受《泸州市企业应急转贷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内容。我公司、公司法人代表及实际控股人保证申请应急转贷资金的行为真实、申请人事项陈述属实,如骗取和挪用转贷资金,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本次应急转贷资金为我公司自愿申请借款,应急转贷资金到位即表明借款








 


成立。公司法人代表及实际控股人愿为公司对本次转贷资金借款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3.我公司保证续贷资金到位即无条件授权贷款银行直接扣划本次应急转贷资金本金人民币(大写)   万元。

 

 

 

 

法人代表(签字):

(申请单位盖章)

           

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初审意见

 科室负责人:            负责人:              (盖章)

             

注:本表一式五份,申请人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兴泸担保公司、市商行营业部、原贷款金融机构各壹份。

 

 

附件3

 

泸州市企业贷款转贷承诺书

 

泸州市人民政府: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在我行的贷款总额_____万元,于____________日到期。企业已于____________日开始办理该笔贷款转贷手续,经我行审核,该企业符合我行的转贷要求,现就相关事宜承诺如下:

一、该企业的上述贷款经我行及相关上级行的贷款审核,符合我行的转贷条件,我行承诺转贷该企业此笔贷款,并在企业具备贷款条件并办结相关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向企业发放贷款

二、企业申请应急转贷资金______万元,用于归还我行该笔贷款,我行同意由泸州市商业银行就该笔资金予以监管,保证应急资金进入企业在我行的贷款账户(户名:                ,开户行:                ,账号:                   ,下同)。我行承诺待应急转贷贷款资金到账后实时扣款。

三、我行保证在回收该笔贷款后1个月内办理转贷,发放转贷资金,该笔资金直接由我行划至企业在泸州市商业银行的贷款账户,用于归还本次应急转贷资金。如由于我行审批等因素导致该笔贷款无法按时下放到企业或未将转贷资金划入指定的应急转贷资金账户,致使应急转贷资金无法及时收回,我行愿承担相应责任。

 

 

贷款银行负责人(签字)              贷款银行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