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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促进投资稳定增长的若干政策

    作者:匿名来源:泸州市工商联时间:2015-05-11

2015年3月以来,四川省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关于多措并举着力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连续出台了4个关于融资、投资、工业生产、销售等方面的文件:一是《关于进一步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通知》;二是《关于加强和改进投资促进工作的通知》;三是《关于加强资源要素价格管理稳定工业经济增长的通知》;四是《关于大力开拓市场扩大四川产品销售的通知》,旨在促进投资、稳定增长、扩大销售。泸州市也相继制定了贯彻实施办法。

概括起来,上述文件有如下“利好”政策:

一、设立转贷资金,缓解企业融资难

   (一)设立企业应急转贷资金

3月上旬,省政府组成11个经济工作督查组,对108个县市区和633户企业开展实地督查调研,在此基础上下发《通知》,明确省、市、县均要设立企业应急转贷资金,帮助企业解决新旧贷款间的资金拆借难题。据测算,如每个市州州设立应急转贷资金2亿元,则共有42亿元应急转贷资金,一年循环10次,能为企业提供420亿元的资金帮助。

泸州市:已建立18亿元的应急转贷资金。其中市级出资1.6亿元(包含财政、酒业发展基金、工业发展基金),7个区县和3个园区各出资2000万元累计出资2亿元,与商业银行合作,总计出资3.6亿元,按照1:5的比例,可为企业提供18亿元规模的应急转贷资金支持。

(二)落实好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风险补偿政策

加快组建省、市级再担保机构,引导各级政府参股和控股组建融资性担保公司。泸州市已落实上述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损失,由市财政出资并争取省上再支持,给予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

(三)激励金融服务创新

四川省、泸州市政府已制定《2015年金融机构目标考核奖励办法》,奖励金融机构的服务创新。泸州市还将对融资和企业发展作出重大创新的给予特殊奖励。

(四)推进企业直接融资

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引导已上市企业通过并购重组、公司债、企业债等方式实现再融资。

对新增上市企业,泸州市除执行2012年《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和2014年《关于印发泸州市鼓励企业进入场外交易市场挂牌融资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奖励政策外,再给予30万元奖励。对定向融资到本市项目的到位金额给予贴息。鼓励社会资本设立投资基金,按投资额的0.05%予以奖励。设立2亿元医药产业发展基金、2亿元创新驱动发展基金、10亿元纯粮原酒产业发展基金、10亿元投融资平台发展基金。建立400户诚信小微企业重点培育红名单,重点进行金融支持。对暂时性困难的企业落实“一企一策”帮扶措施,防止“一刀切式”抽贷、压贷、停贷行为。

二、用好差别化政策,促进招商引资

5月5日,四川省召开了投资促进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魏宏省长在会上就正确贯彻2014年国务院62号文件,始终支持做好招商引资工作。明确了如下要求:

(一)用好用足国家对西部地区的差别化政策

要从安排专项资金、强化用地保障、降低用电用气成本等方面采取针对性的支持措施。
  (二)鼓励各地按“财力平衡”原则支持新引进项目

对各地已出台的优惠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妥善做好分类处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切实予以纠正;没有法律法规障碍的,继续执行,其中,有明确执行时限的,可执行到期;未明确执行时限的,设定政策实施时限。
  (三)支持项目要做到“合法合规”

杜绝承诺不兑现、承诺缩水等现象,严肃查处“吃拿卡要”、“乱作为”等行为。不搞简单的土地“零出让”、税收“五免五减半”。

  (四)拓展投资领域

积极推动PPP(公私合作)模式,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基础产业、民生工程等领域。支持社会资本兴办医疗、教育和社会培训机构,积极投资入股城市商业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的改组改制。

三、加强要素价格管理,稳定工业增长

省政府办公厅于4月18日下发《关于加强资源要素价格管理稳定工业经济增长的通知》,省发改委于4月30日制发了贯彻实施办法。综合起来,主要内容有:

(一)降低电价

省级电网大工业用电价格每千瓦时降低2.01分,含煤电价格联动燃煤机组降价1.5分/千瓦时。四川电网趸售电价表中增设110千伏电压等级电价标准,每千瓦时在35千伏电压等级电价标准基础上降低0.015元,降低趸售电价中的一般工商业电价。今年再增加直购电规模80亿千瓦时,支持重点优势企业生产用电。
  (二)落实钢铁企业要素价格帮扶政策

优先使用外送电价差收入降低钢铁企业电价,落实100万吨以上钢铁企业的电价帮扶政策。落实铁路运输价格帮扶措施。
  (三)落实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并轨政策

从今年4月1日起,实施非居民用增量气存量气价格并轨,并轨后全省最高门站价每立方米降低0.09元,为每立方米2.35元。对日用气量3万立方米及以上的园区或新增用户,尽可能直接供应,以减少中间环节。从严核定转供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在全省非居民用天然气最高门站价下调的基础上,下调销售价不得低于每立方米0.09元。

具体到泸州市,力争将益鑫钢铁、江阳钢铁纳入直购电企业,直购电用户从3户扩展到5户,符合直购电消纳政策的户由7户扩展到20户。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降低0.09——0.10元。

四、大力开拓市场,扩大四川产品销售

(一)大力开拓省内消费市场

在全省范围内举办500场“惠民购物全川行动”,对规模较大的节会促销活动和骨干流通企业在资金上给予支持。大力发展自驾游、低空旅游、中医药健康旅游等新兴业态,拓展旅游消费。对2015年采购省内产品净增1000万元以上的省内企业给予奖励。

(二)支持企业拓展国内市场

持续开展“川货全国行”活动,对参与企业和各类省外区域性中心城市促销活动给予资金支持。对组织企业参展的行业协会商会给予支持。

(三)推动企业拓展国际市场

开展“万企出国门”活动,全年在境内外开展150余场活动,加大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市场的拓展。对出境参展的四川企业给予支持。支持省内企业参与省外境外大型项目招投标,对带动销售1000万元以上的给予奖励。对在省(境)外新设立的销售网点给予支持。

(四)加快发展电子商务新模式。打造“互联网+”川货品牌。发展“网订店取”、“网订店送”等新兴配送模式。对注册在省内的电子商务龙头企业、行业垂直平台,销售省内工业品达到一定额度的给予资金补助。